来洛阳找亲戚的李某,为玩游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因为没有钱即动起了银行柜员机的心思。2014年4月20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4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南的农业银行瀛洲自动银行内,对其中一台存取一体自助柜员机又砸又撬,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当场缴获其作案工具:螺丝刀、钳子、扳手、鹅卵石。2013年4月22日9时35分,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工作人员对该被李某破坏的自助柜员机内的钱款进行清点,经清点该柜员机内实物与账面金额相符,金额为620500元,该被损坏的银行自助设备经生产厂家维修,维修报价为4473.4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