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置委员合议庭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5-19 18: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细则》,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设四个委员合议庭,现通知如下:
一、委员合议庭(综合案件):刘宏伟、张 朕、孟帆航
审判长助理:刘红坡
二、委员合议庭(刑事案件):陈喜平、武淑霞、张智峰
审判长助理:皮晓舒
三、委员合议庭(民事案件):高 晋、吴迎峰、高凌梅
审判长助理:董 争
四、委员合议庭(行政案件):戚宇红、崔占魁、李晨光
审判长助理:韩亚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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