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要我在办公室,信访接待就是我的主要任务,碰到重要公务处理只能躲在会议室,现在,我可以敞开办公室的门了!”9月18日上午,涧西区法院院长刘宏伟在院长办公室感慨地对记者说,现在敢敞开大门的原因,是因为群众信访的少了,这就是改革带来的成效。
原来,涧西区法院是最高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和河南省高院“新型合议庭”试点。 改革的成效,或许数据最具说服力。
2013年4月份以来,涧西区法院结案4638件,审结的案件没有出现新发的赴省进京信访案件;平均结案时间比法定审限缩短近两个月;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为62%,调解后的案件自动履行率为86%;2013年全年和2014年上半年,涧西区法院审判质效均位列洛阳市基层法院第一。
积极倡导法院改革、亲力亲为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海滨面对涧西区法院取得的改革成效,信心满满地说:“涧西法院司法改革的经验可推广、可复制,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新模式:院长、庭长回到审判一线,强化合议庭负责制,让审判者回归。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遇到的最普遍最突出问题。一边是案多人少,一线法官办案量大,负担重,审而不判,职业尊荣低,流失严重;一边是院长、庭长只审批案件,不亲自办案,判而不审,案件容易出现“人情案”甚至“错案”。 改革前,涧西法院有19个内设机构,有62名法官,真正从事审判的法官只有35个。 2013年4月,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和部署,涧西区法院积极试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 改革首先从院领导开始,设立了一个院长合议庭和三个委员合议庭,将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直接编入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明确再审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必须由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打破庭室界线,建立一个合议庭即为一个审判庭的模式。涧西区法院设立了18个合议庭,公开选任18名审判长,充实到办案一线。每个合议庭均由一名审判长、一名法官和随机挑选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设审判长助理一名,审判辅助人员两名。 改革以后,合议庭达到了22个,办案人员由35名增加到了55名,人均每年办案从150件以上下降到了100件左右,“案多人少”矛盾得到了根本缓解。
“作为一名法官,宁办十起普通案件都不愿办一起发还重审案件。一是案件是个‘夹生饭’,当事人难疏导;二是原审法官是一个庭的同事,天天见面;三是要重新组成合议庭,往往连人都凑不齐。现在成立了‘院长合议庭’,这些问题迎刃而解!”法官卫艳霞感慨地说。
据统计,2013年4月份以来,涧西法院副院长结案65件,审委会委员结案91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21.07%。
新机制:取消行政化的审批权,强化合议庭的专业化,让审理者裁判。
如果一个当事人拿到一份判决书,他会理所当然的认为,判决书上署名的审判长是当然的裁判者。其实不然,改革前法院的“惯例”是:多数案件承办人案子办结以后,需要院庭长审批签发才能生效,尽管没有参加庭审,但承办法官所在庭的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均可过问、干预案件的裁判结果,甚至法律文书也必须先由庭长进行核稿,再由分管副院长进行签发。
为此,涧西法院明确取消案件审批权,界定审判长的职责。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只对自己参加合议审理的案件进行签署,形成以合议庭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同时,在通行的民事、刑事、行政等粗线条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审判专业。将近年来稳定增长的房地产、物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和上级法院确定的量刑规范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等划分为18个审判专业。每类专业案件固定由其中一个合议庭审理,探索专业化审判模式,统一裁判尺度,培养“专家型”法官。
改革后,不仅仅群众满意,法官满意,律师们更是鼓掌点赞。洛阳市人大代表、主任律师周卫东说:“自从实行专业审判以来,那些专业法官对法规和司法解释理解的深度让我吃惊,真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感受。”
新标准: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对案件实行等级评定,让裁判者负责。
用权必须有责,监督就是保障。审批环节少了,法官权力大了,如何防止“独立”成为“独断”?涧西法院给每位法官和每个案件戴上了五个“紧箍咒”,切实把审判权放进制度的笼子。
推行严格的案件考评。涧西区法院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制定《案件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案件效率等级评定标准》,把案件质量和效率分别划分为五个等级,实行“一案一评、月度考核”制度,严把实体关和程序关。文书加盖院印时,必须认真审查随卷发放的《案件质效跟踪监督卡》和《廉洁办案跟踪监督卡》。
大力加强审判公开。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基础上,结合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直播等司法公开举措,加强案件的透明度,通过“三同步两公开”、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的录音录像,实现全程留痕。
改革审委会制度。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明确限定为五类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类型,且仅讨论法律适用问题。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该两类会议讨论案件不做决定、不出结论、不追责任,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是案件的责任主体。
实行院长专门接访。每个周六,院长接待来访群众,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院长有发现错误提起再审的监督权力,进行事后监督。
建立案件质量终身档案,落实案件质量的终身责任制。审判长不是“铁饭碗”,优胜劣汰,始终让最优秀的审判人员留在审判岗位上。
“中国是个典型的人情社会,过去,案件一上门,双方都托人,是再普通不过的事。实行改革以后,办案机制透明了,领导们也不敢打招呼、说情了,因为合议庭成员就3个人,共同签署,共同承担责任,一旦出了问题,无可推责,法官谁也不可能拿自己的职业生命开玩笑。”涧西区法院副院长李玉琴深有感触地说。
新保障:加强辅助部门的资源整合,实行集约化管理,切实保障一线。
法院工作人员分为四大类,即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社会化服务人员。如何调动这些人员的积极性,切实为审判一线服务,为司法改革服务,也是改革成败的重头戏。
为此,涧西区法院在改革之初,就下定决心,走集约化管理的道路,对立案、记录、送达、保全、财务、车辆、法庭、法警等行政、后勤事务实行“八项集中管理”,既解放了审判力,又加强了分权监督,提升审判服务水平。
改革实施一年来,法院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以前,一些法官‘躲’案件,现在,大家都在主动伸手‘要’案件。”这是该院立案庭庭长魏淑琴最直观的感受。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杨连专对记者说:“长期以来,法院内部存在着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两种管理模式,这种二元异合结构是导致法院审判管理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根本原因,涧西法院深化改革,从务实的角度很好地解决了去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化的问题,值得推广。”
8月11日,作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代表,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在河南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了经验发言,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突出合议庭职能作用等做法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最高院的司法动态也充分肯定了涧西法院的做法。
“改革的路必须稳步走下去。下一步将及时分析研判深化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审判实际,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为基础法院改革做好先行先试!”涧西区法院院长刘宏伟充满信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