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体的决定》提出的司法改革方案的精神,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2014年11月1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度。
立案登记制实施,对于保障人民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减少信访案件数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好该项制度,涧西法院立案庭专门制定了《立案登记工作制度》,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规范。专设了两个刑事立案岗、三个民商行政立案岗、一个执行立案岗和一个立案登记综合服务岗,认真落实“有案必接、有案必立”制度,并积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服务、诉讼援助”,指导群众依法诉讼,防止出现“随意诉讼、滥用诉讼、恶意诉讼”。同时,积极推进诉讼代理制度,对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群众,协调两名律师或两名法律工作志愿者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或免费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