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涧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农民工毛某一次性拿到了被告陈某拖欠自己的工资,内心由衷的感激涧西法院法官们的辛勤努力。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陈某系涧西区大所某企业的负责人。毛某于2012年7月到被告垃圾选厂工作,2013年1月毛某离开陈某经营的企业。后因陈某欠原告劳动报酬双方发生争议,引起诉讼。
在案件第一次开庭时,被告陈某未到庭应诉。本应一判了之的张玮玮法官,想到生活困难毛某,案件如果经行判决,再进入执行程序,不仅增加诉讼成本,而且毛某的工资也不能及时兑现,这对于毛某来说,更无异于雪上加霜。如何尽快让农民工毛某拿到养命钱是张玮玮法官一直思考的工作思路。
经过多次阅卷,张玮玮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的思路。几经周折,法官找到被告陈某,面对拒不支付工资的陈某,张玮玮法官即对被告先进行法律和情理正面教育疏导,着重介绍农民工的特殊困难,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农民工毛某支付劳务费4000元。
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基本生活的大事,也是法院系统重点调解的案件类型之一。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张玮玮怀着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的愿望,在案件受理后,本着“思民之所忧,解民之所难”,使原、被告双方建立起互谅互让互信的良好基础,成功地调解结案,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让被告认识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