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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吴迎峰开庭审案

  发布时间:2015-09-02 09:53:20



    9月1日上午9:30,随着一声法槌敲响,洛阳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涧西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此次庭审由政治处主任吴迎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姚小艳、人民陪审员袁卓琦依法组成合议庭。

    庭前,吴迎峰主任仔细阅读了本案当事人的诉辩材料和证据材料,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庭审中,从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的核查,法庭调查、到当事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体现了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合议庭成员之间配合默契,庭审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此次庭审在持续了1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史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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